各設區(q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委):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8〕383號)和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等5部門轉發(f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等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蘇建建管〔2019〕2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現(xiàn)將我省202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共同負責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組織實施,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承擔省直考區(qū)考務工作。
(二)各設區(qū)市人事考試機構會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考試報名、考前抽查及對成績合格人員進行考后資格審查(以下簡稱考后審查)的初審工作。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負責考后審查復核工作,并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考后審查中的疑難問題進行會商,并形成終審意見。
二、時間安排和考區(qū)設置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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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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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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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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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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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建筑、公路、礦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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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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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建筑、公路、礦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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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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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建筑、公路、礦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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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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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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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機電、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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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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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機電、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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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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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機電、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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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qū)市和縣(市)區(qū)考區(qū)設置考點并提供紙筆作答模式,省直考區(qū)除提供紙筆作答模式外,同時提供電子化作答模式(以下簡稱機考)。機考僅限于2025年度報考級別考全科且三科均選擇機考的考生,2024年度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只可選擇紙筆作答模式。
三、考試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試科目
考試設《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和《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3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科目試題為客觀題;《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yè)工程和機電工程等6個專業(yè),試題由主觀題和客觀題組成。2025年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客觀題紙質試卷全部采用“變換卷”和“卷卡合一”相結合方式。
(二)作答方式
1. 紙筆模式??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2. 機考模式。在電子計算機設備上作答客觀題和主觀題。為方便考生熟悉機考,考前將提供模擬作答系統(tǒng)進行模擬測試,具體請考生關注“江蘇建設人才”網。
選擇紙筆考試模式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考場指定處??紙鰝溆胁莞寮埞┛忌褂茫己笫栈?。
選擇機考模式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機考考場規(guī)則》(附件5)及《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附件6)。
四、成績管理
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職業(yè)資格證書;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yè))的人員須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報名,通過應試科目后方可獲得成績證明。
五、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考全科
1.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及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2.具備其他專業(yè)中專及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5年;
3.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二)增報專業(yè)
報考人員須已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方可報考,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三)免一科
持有二級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的人員,參加二級建造師考試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試。
(四)免二科
持有一級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的人員,參加二級建造師考試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考試。
六、合格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精神和長三角生態(tài)綠色一體化發(fā)展示范區(qū)執(zhí)行委員會《長三角生態(tài)綠色一體化發(fā)展示范區(qū)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互認實施細則》(示范區(qū)執(zhí)委會〔2021〕10號)有關規(guī)定,自2022年度起,江蘇省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如有特殊情況,由長三角地區(qū)兩省一市協(xié)商劃定并另行通告)。
七、有關事項說明
(一)關于報考專業(yè)與考試時間的關系。報考人員選定專業(yè)后,《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科目的考試日期與《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日期相一致。
(二)關于專業(yè)要求。報考條件中的專業(yè)要求,本科學歷應按照《專業(yè)對照表》(見附件2)確定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yè),其他學歷報考者所學專業(yè)應與《專業(yè)對照表》所列專業(yè)相近。
(三)關于專業(yè)更改??荚嚦煽冇行趦取秾I(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更改專業(yè)并保留原檔案號,《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科目在成績有效期內成績繼續(xù)有效;考試成績有效期內《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成績已合格的考生,成績有效期內不得更改報考專業(yè)。
(四)關于工作年限。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按滿周年計算,其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
(五)關于往年檔案信息。全省統(tǒng)一網報檔案庫包含2024年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2024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績在2025年度繼續(xù)有效。
(六)關于兩種考試模式相關問題。兩種作答模式下的考試時間、考試內容完全相同,考試成績互相通用。
(七)關于機位數量問題。省直考區(qū)在部分考點試點機考工作,因機位數量有限(省直考區(qū)8000個),機考模式的報名采取先報先得,額滿為止。
八、報名
請考生仔細閱讀《江蘇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審核工作有關問題解答(持續(xù)更新)》(網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確有關學歷、專業(yè)及審核條件后進行后續(xù)報名。
(一)報名日期和網址。網上報名日期為2025年2月21日9:00至3月12日16:00,報名網站網址:http://jiangsu.nomax.vip/tip/。
(二)實施告知承諾制。本項考試報名實施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注意事項,仔細對照報考資格條件,簽訂網上《報考承諾書》(附件1)后如實填報個人信息。
(三)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2025年2月21日至3月14日。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四)準考證打印。2025年5月5日至9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http://jiangsu.nomax.vip/tip/)下載打印準考證。
九、考前抽查和考后審查
(一)考前抽查
考試機構在報名期間將對報考人員進行抽查,抽查結果無誤的報考人員可進行繳費操作;抽查結果不通過的報考人員不可進行繳費操作。未被抽查的報考人員仍可進行繳費操作。
(二)考后審查
1.審查對象。截至2025年度,各科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考生。
2.審查時間。我省將于9月在“江蘇人事考試網”( 網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發(fā)布審查公告,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注冊時填報號碼的手機暢通,以便及時接收相關提醒信息。
3.上傳補充材料。審查部門對報考資格存疑的審查對象,將告知其須在規(guī)定時限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大廳(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個人辦事-人才人事-江蘇省人事考試報名”上傳補充證明材料,逾期未上傳的視為放棄審查資格。
4.審查結果公示。省人事考試機構在江蘇人事考試網(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專業(yè)技術專欄公示符合發(fā)證資格的考生名單,公示期10天。
5.考后審查陳述申辯。審查對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如對考后資格審查結果存在異議,可自接到查看審查結果短信通知或電話通知起7個工作日內,依法向設區(qū)市相關主管部門進行陳述和申辯,主管部門復核后作出答復,聯(lián)系方式見《咨詢服務電話》(附件3)。
6.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查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已繳考務費用不予退還。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證書發(fā)放
報考人員可于網上公示期結束4個工作日后,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大廳(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個人辦事-人才人事-江蘇省人事考試報名”自助打印《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在全省范圍內與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用。
十一、收費事宜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我省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收費項目及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5〕232號、蘇財綜〔2005〕94號)精神,202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標準收取考務費,《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按每人120元標準收取考務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標準收取。機考模式與紙筆考試模式收費相同。
十二、考試大綱
202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以《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2024年版)為準。
十三、其他事項
各設區(q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委)及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根據職責分工,按照《202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4)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試工作,考試期間應安排專人值班,做好咨詢服務工作。
附件:1.報考須知和報考承諾書
2.專業(yè)對照表
3.咨詢服務電話
4.202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5.機考考場規(guī)則
6.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25年2月13日
附件1
請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及附件,閱讀完畢后簽署《報考承諾書》
報考須知
一、本考試報名資格審查施行告知承諾制。考試報名操作須由報考人員本人完成,報名時須如實填報本人相關信息,承諾填報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簽字確認本人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
二、簽署《報考承諾書》的報考人員,原則上不再提交證明材料??荚囍鞴懿块T或者考試機構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通過共享信息數據比對方式對報考人員考試報名信息進行抽查和審查,并在考試結束后將符合發(fā)證資格人員信息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在抽查、審查、受理舉報等過程中,考試主管部門或者考試機構可以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實施聯(lián)合懲戒的失信應試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聯(lián)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機號、微信號、電子郵箱、詳細通信地址等),將作為相關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經本人確認可收悉的送達地址。相關文書發(fā)送至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以郵件回執(zhí)、到達本人短信和微信等特定系統(tǒng)的日期為送達日期。個人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更的,須及時向報名地考試機構提交變更申請。
四、報考人員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報考人員不按照考試主管部門或考試機構規(guī)定的時限和方式補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視作放棄審查資格??荚囍鞴懿块T或者考試機構查實報考人員違反承諾,在考試報名時存在提供虛假信息、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行為,將依法依規(guī)做出處理。
五、本考試報名條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考試報名操作流程見附件。針對報名條件的不明事項,可向報名地考試公告中公布的咨詢單位進行咨詢。
附件:考試報名條件等相關規(guī)定
1.1《關于202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鏈接至指定文件,新建窗口)
1.2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節(jié)選)(鏈接至指定文件,新建窗口)
報考承諾書
本人已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及考試報名條件等相關規(guī)定,對相關規(guī)定內容已充分理解。在此基礎上,本人鄭重承諾:本人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確認本人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本人自覺遵守各項規(guī)定,否則自愿接受相應處理。
承諾人:(手工錄入本人姓名,后臺登記并作比對檢查)
承諾人身份證號:(手工錄入本人身份證號,后臺登記并作比對檢查)
承諾日期:XXXX年XX月XX日(系統(tǒng)自動生成)
點擊下載:誠信考試承諾書文本(即本文檔的完整文本,含報考人員須知等)
提 交 暫不提交
考試報名操作流程
1. 報考人員注冊
2. 登錄后上傳照片
3. 選擇考試、報名地
4.閱讀《報考須知》并簽署《考試承諾書》
5. 錄入、檢查并保存報名信息
6.確認報名信息
7.特別情況審核
8.支付考試費用
注意:
1.上傳的照片須為近期標準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tǒng),請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
2.報名信息確認前應認真核查并保證證件類別、證件號碼、姓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科目信息、常用手機號碼、微信號、電子郵箱、工作單位、詳細通訊地址和郵政編碼等準確無誤。注冊信息中如遇生僻字不能正常輸入,請與當地考試報名機構具體聯(lián)系。報名信息確認后,報考人員不得自行修改。
3.報名時如遇技術方面的問題,請撥打技術支持電話:4000010370。
附件2
專業(yè)對照表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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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現(xiàn)在
專業(y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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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8年專業(y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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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前專業(y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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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專 業(yè) (工程、工程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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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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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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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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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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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結構工程,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工程,巖土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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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zhèn)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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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zhèn)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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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土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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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工程,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橋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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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設備安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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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設備安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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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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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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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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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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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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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風景園林,室內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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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
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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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物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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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物理學,物理電子學,無線電波傳播與天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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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學與信息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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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學與信息系統(tǒng),生物醫(yī)學與信息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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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與電子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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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學
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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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材料與無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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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材料與元器件,磁性物理與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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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電子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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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導體物理與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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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電子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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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電子技術,電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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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子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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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子技術,紅外技術,光電成像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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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電子和光電子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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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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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及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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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及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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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軟件
|
計算機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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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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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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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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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器件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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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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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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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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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礦工程,露天開采,礦山工程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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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物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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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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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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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物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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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技術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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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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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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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地球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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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化學與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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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地球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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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地球物理,礦場地球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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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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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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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專 業(yè) (工程、工程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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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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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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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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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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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學,工程測量,礦山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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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測量與遙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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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測量與遙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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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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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制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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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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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機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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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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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圖設計與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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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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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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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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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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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與海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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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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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與
海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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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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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工程,造船工藝及設備
|
海岸與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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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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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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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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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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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樞紐及水電站建筑物,水工結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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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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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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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資源規(guī)劃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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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能與
動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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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力發(fā)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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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能動力機械與裝置,內燃機,熱力渦輪機,軍用車輛發(fā)動機,水下動力機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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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體機械及流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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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體機械,壓縮機,水力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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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能工程與動力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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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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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熱物理,熱能工程,電廠熱能動力工程,鍋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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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與低溫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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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設備與低溫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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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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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熱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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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
冷凍冷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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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與冷藏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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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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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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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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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屬冶金
|
有色金屬冶金
|
冶金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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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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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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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境工程
|
環(huán)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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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境工程
|
環(huán)境監(jiān)測
|
環(huán)境監(jiān)測
|
環(huán)境規(guī)劃與管理
|
環(huán)境規(guī)劃與管理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農業(yè)環(huán)境保護
|
農業(yè)環(huán)境保護
|
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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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通風與安全
|
礦山通風與安全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本 專 業(yè) (工程、工程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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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材料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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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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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壓力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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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壓力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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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末冶金
|
粉末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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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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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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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蝕與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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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蝕與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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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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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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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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鍛壓工藝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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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藝及設備
|
焊接工藝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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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機非金屬
材料工程
|
無機非金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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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機非金屬材料,建筑材料與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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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酸鹽工程
|
硅酸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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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材料
|
復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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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形及
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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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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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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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加工工藝及設備
|
熱加工工藝及設備
|
鑄造
|
鑄造
|
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
|
鍛壓工藝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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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藝及設備
|
焊接工藝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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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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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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鉆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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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氣儲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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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氣儲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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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儲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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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
與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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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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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石油加工,工業(yè)化學,核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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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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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機化工,有機化工,煤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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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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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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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細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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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細化工,感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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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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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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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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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化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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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化學生產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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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催化
|
工業(yè)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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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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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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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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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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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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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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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制藥
|
微生物制藥
|
生物化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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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酵工程
|
發(fā)酵工程
|
本 專 業(yè) (工程、工程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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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藥工程
|
化學制藥
|
化學制藥
|
生物制藥
|
生物制藥
|
中藥制藥
|
中藥制藥
|
制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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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建筑環(huán)境與設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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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
城市燃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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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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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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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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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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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無線通信,計算機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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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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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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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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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技術,廣播電視工程,電子視監(jiān),電子工程,水聲電子工程,船舶通信導航,大氣探測技術,微電子電路與系統(tǒng),水下引導電子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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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電子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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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電子技術,電子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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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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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圖象傳輸與處理,信息處理顯示與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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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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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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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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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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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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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與信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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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測量與遙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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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測量與遙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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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圖像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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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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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計
制造及其
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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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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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機械制造工程,精密機械與儀器制造,精密機械與儀器制造,精密機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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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計及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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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計及制造,礦業(yè)機械,冶金機械,起重運輸與工程機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機械,紡織機械,儀器機械,印刷機械,農業(yè)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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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車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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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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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與拖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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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與拖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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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體傳動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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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體傳動及控制,流體控制與操縱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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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技術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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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技術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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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電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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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精密機械,電子設備結構,機械自動化及機器人,機械制造電子控制與檢測,機械電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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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工程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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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工程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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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yè)與木工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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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yè)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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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控技術
與儀器
測控技術
與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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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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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儀器,時間計控技術及儀器,分析儀器,科學儀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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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學技術與光電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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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光學,光學材料,光學工藝與測試,光學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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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技術及儀器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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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技術及儀器,電磁測量及儀表,工業(yè)自動化儀表,儀表及測試系統(tǒng),無損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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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儀器及測量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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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儀器及測量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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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何量計量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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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何量計量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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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工計量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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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工計量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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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學計量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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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學計量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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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計量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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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計量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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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技術與精密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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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控技術與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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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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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設備與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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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設備與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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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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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系統(tǒng)及其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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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系統(tǒng)及其自動化,繼電保護與自動遠動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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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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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電壓技術及設備,電氣絕緣與電纜,電氣絕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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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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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技術,船舶電氣管理,鐵道電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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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電器及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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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電器,微特電機及控制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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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源與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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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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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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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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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郵電管理工程,物資管理工程,基本建設管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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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建筑工程營造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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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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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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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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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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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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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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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船舶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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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船舶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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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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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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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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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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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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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運輸,交通運輸管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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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運工具運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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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運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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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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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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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體傳動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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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體機械,壓縮機,水力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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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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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自動化,工業(yè)電氣自動化,生產過程自動化,電力牽引與傳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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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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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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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控制,交通信號與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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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器制導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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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器自動控制 ,導彈制導,慣性導航與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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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醫(yī)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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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醫(yī)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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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醫(yī)學工程,生物醫(yī)學工程與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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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程與
核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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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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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位素分離,核材料,核電子學與核技術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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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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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反應堆工程,核動力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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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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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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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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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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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賞園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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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賞園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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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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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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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景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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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景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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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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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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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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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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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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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企業(y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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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企業(y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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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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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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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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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經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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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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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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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電通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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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yè)經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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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yè)經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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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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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專業(yè)和相近專業(yè)外的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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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按教育部現(xiàn)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新舊專業(yè)對照表》編制,共涉及“土建類、測繪類、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能源動力類、地礦類、材料類、電氣信息類、機械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生物工程類、化工與制藥類、工程力學類”等18類45個專業(yè),其中本專業(yè)36個,相近專業(yè)9個。
附件3
咨詢服務電話
一、考務技術咨詢及資格審查咨詢電話
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025-83151200
無錫市人事考試中心:0510-12333、81880029
徐州市人事考試中心: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0519-86617131
蘇州市人事考試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試中心:0513-59000252、59000251
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事考試中心:0517-89330169
鹽城市人事考試中心:0515-86668515
揚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0514-80829370
鎮(zhèn)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0523-12333(或查詢www.tzrsks.com報名文件)
宿遷市人事考試中心:0527-84353881
省直考區(qū)(住建廳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025-51868911
二、考后資格審查陳述申辯咨詢電話
南京市人社局專技處:025-68788058
無錫市人事考試中心:0510-12333、81880029
徐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
常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19-85681918,czrsks@163.com
蘇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12-69820597
南通市人社局專技處:0513-59000149
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 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社局專技處:0517-83671113
鹽城市人社局專技處:0515-80500738
揚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14-80978112
鎮(zhèn)江市人社局專技處:0511-85340321
泰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23-86606582、86606581
宿遷市人社局專技處:0527-84359049
附件4
202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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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計 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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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9:00—
3月12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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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qū)市及省直考區(qū)組織報名工作
報名網址詳見各設區(qū)市人事考試網及“江蘇建設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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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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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區(qū)上報抽查人員名單、考點名稱、地址及考場標準等信息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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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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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網上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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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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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住建部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上報試卷預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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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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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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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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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區(qū)領取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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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試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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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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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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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公路、礦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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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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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建筑、公路、礦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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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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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筑、公路、礦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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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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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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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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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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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機電、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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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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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管理(機電、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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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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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區(qū)答題卡、紙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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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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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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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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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確定符合證書領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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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機考考場規(guī)則
一、在考試前20分鐘,應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本科目考試所指定考場,按座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嚴禁攜帶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帶存儲功能)、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guī)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針對部分運算量較大的科目,考場備有草稿紙,應試人員應試時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鉛筆。
三、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tǒng)計時器為準??荚囬_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開考后2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四、按照考試系統(tǒng)要求進行操作,不得擅自對計算機進行冷、熱啟動,關閉電源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操作,違反者責任自負。
五、須保持考場安靜,獨立作答,不得交流討論,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發(fā)生異常情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六、自覺接受監(jiān)督和檢查,服從安排。
七、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專
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有關規(guī)定處理。
附件6
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
一、部分考區(qū)部分考點試行電子化考試作答方式。
二、考試前2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指定的考場,對號入座。
三、嚴禁攜帶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帶存儲功能)、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guī)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針對部分運算量較大的科目,考場備有草稿紙,應試人員應試時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鉛筆。
四、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tǒng)計時器為準??荚囬_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開考后2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五、登錄考試系統(tǒng)后,認真閱讀《考場規(guī)則》及《操作指南》。
六、考試過程中,嚴格遵守考場規(guī)則。如違反考場規(guī)則而影響考試成績者責任自負。
七、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有關規(guī)定處理。
九、提前在人事考試機構官方網站通過模擬作答系統(tǒng)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十、提前一天熟悉準考證上指定的考試地點,確認考前的具體位置和乘車路線。在考試當天請預留足夠的時間并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點,避免影響正常考試。